香港中學會考(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習慣稱為CE,是香港考試局為全港中、英文中學完成中學 5 年課程的學生舉辦的公開考試。旨在衡量學生的學能程度。會考的成績為香港政府所承認,可作為計算薪酬的一種學歷。參加這項考試的學生,成績達到一定的要求,可升入大學預科就讀。考生報考科目可選 1 至 10 科,包括文科、理科、商科及一些工藝科目。各科成績共分 6 級,即 A、B、C、D、E、F,成績在 F 級以下者不予評級,以 E 級成績為及格。除英國語文、英語速記、英文打字及佛學 4 科外, 各科成績如獲 A、B、C 級,其水準可獲承認為英國普通教育文憑考試普通級及格。
考生藉著香港中學會考的成績,可循中六收生程序,入讀官立、政府津貼學校之預科課程,又或直接報名入讀直接資助、私校預科課程。無論選擇什麼學校,學生都會在中七時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並以這兩個考試的成績在大學聯招下申請入讀大學的全日制課程,這個是一般文法中學教育制度下的學生進入大學的途徑。
香港中學會考的成績,可用作申請香港學校之預科學位。此外,要滿足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之應考資格,香港中學會考成績是不能缺少的,其中中文(如該考生不曾應考中文,則為普通話或法文)及英文兩科必須達第二級(或舊制下的E級)。現時,學生在會考的成績,已經成為大學聯招一個重要的收生考量比較,而非單單作為各科的最低入學條件。
在會考中考獲最佳六科成績合共14分的考生,可在中六收生程序的第一階段向原校申請升讀中六,若未能(又或不打算)於原校升讀中六,可在第二階段到其他學校申請入讀中六或到各區聯合招生中心申請其他學校的中六學位。未能在第一和第二階段取得學位和最佳六科成績不足14分的考生,可於往後的三個階段到仍有剩餘學位的學校申請入讀中六。在最後一個階段,仍未能取得中六學位的學生可參加教育局的統一派位,但若果在最後一個階段前已沒有,或只餘下一所官、津學校有剩餘學位,統一派位程序會取消。近數年因為學位競爭十分激烈,自2006年首次因學額不足取消統一派位以來,只有2007年及2010年實行過統一派位階段。 2006年更出現過所有資助學位皆告額滿的狀況。
在過去中六收生程序的最終階段(派位階段),有“符合最低高考資格”和“最佳6科需8分以上”這兩個報讀中六課程最低要求存在,令不少人對中六的正式收生要求存在著“6科最佳8分以上,包括兩科語文科及格”的誤解。但實際上,由於語文科及格與否與教育局成績積點要求沒有直接關係,未能在當屆會考完全符合語文科目要求的應屆考生未必代表不能升讀預科,在一些情況下,學校可以收取符合足夠及格科目和分數,但語文科不及格的考生,但是因為報考高考同時亦有“應考高考之前一屆的會考或以前,兩科語文科取得及格成績”的規定,該等學生必須在翌年會考的語文科取得相應的及格成績才可繼續升讀中七並參加高考。
由於報名參加高考的條件不會因就讀的學校改變,直接資助學校和私校雖然不直接參與中六收生程序,但是除了平均收生分數較官、津學校稍低和可在任意階段收生以外,收取的學生的基本成績和官、津學校沒有太大分別。